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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儿子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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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) 失甘汗对于李玄都显露出本来面貌并不意外,甚至根本不曾提起,而小阏氏也只是对李玄都的本来面貌更感兴趣,而不是对李玄都易容这件事感兴趣。想来是诸王们见多识广,对于此类事情并不如何惊奇,他们只要能确定谁是中原使者就可以了,至于中原使者长什么样子,是否易容,都无关紧要。

李玄都听到失甘汗如此一问,不由微微一怔,略微沉吟后回答道:“初来乍到,不知王庭虚实,所以才要拜会诸王。”

失甘汗笑了笑,“见过诸王之后,使者终是选择了药木忽汗。”

李玄都一时不知失甘汗此言何意,只能如实说道:“明理汗何乃刺汗都是主战派,失甘汗又闭门不见,我别无选择。”

失甘汗点点头,“有理。对了,我听闻使者随身携带了一口好刀,可否借我一观?”

李玄都心中一动,取出“大宗师”交给失甘汗。

失甘汗拔出“大宗师”不过三寸,刀光就照亮了失甘汗的面庞,金帐人爱刀不爱剑,按理来说,失甘汗身为四王之一,应该见过不计其数的名刀,饶是如此,他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。当他将“大宗师”全部拔出刀鞘,只觉得一股沁凉寒意刺在身上,然后他从清凉如水的刀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面容,不逊于从西域传来的玻璃镜。“镜”字是一个“金”字加上一个“竟”字,自古以来,镜子都是以铜为材,映照人影常常模糊不清,而西域传来的玻璃镜却是清晰无比,纤毫毕现,无论中原还是草原,贵族女子都极为痴迷,据说小阏氏有一面等人之高的镜子,以黄金铸成镜框和底座,又镶嵌各种珠玉宝石,让无数草原权贵女子为之羡慕。“大宗师”的刀身能堪比玻璃镜而远胜铜镜,可见其锻造工艺之高,作为刀剑评中唯一不以材质取胜的兵刃,其工艺已是人间极致。

失甘汗伸出手指在“大宗师”的刀身上轻轻一敲,仿佛将一颗石子投入静湖,荡漾起层层涟漪,也随之模糊了失甘汗映照在刀身上的面容。

失甘汗的嘴角噙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,说道:“神物有灵,自择其主。”

李玄都说道:“失甘汗好眼力,我的确不是此刀的主人,这刀是被我夺来的。”

“哦?”失甘汗拉长了嗓音,说道:“愿闻其详。”

李玄都说道:“此刀原本的主人姓宋,单名一个‘政’字,想来失甘汗曾经听说过。”

“自然是听说过的,不仅听说过,我还见过他,还曾与他同桌饮酒。”失甘汗微微点头,“多年之前,宋政来到草原,胜了伊里汗,杀了拔都汗的叔叔,还偷走了老汗最宠爱的小女儿。”

李玄都惊讶道:“我只知道宋政胜了伊里汗之时,其他却是从未听说过。”

失甘汗嘿然道:“都是些让王庭蒙羞的事情,如何能传扬出去?其实后两件事可以并为一件事,拔都汗的叔叔,也就是上任拔都汗,其实与现在的拔都汗年龄相差不大,他喜欢上了一个女人,而那个女人的身份不同寻常,所以老拔都汗几次三番求老汗把那个女人嫁给他。”

李玄都心中一动,说道:“那个女人就是老汗的小女儿?”

“是,老汗的小女儿,也是我的妹妹。”失甘汗仿佛在说一个陌生人的故事,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,“不过是同父异母的妹妹,她的母亲不是任何一位阏氏,而是一个美貌的女奴,那个女奴来自于反抗老汗的部落,老汗杀光了那个部落所有的男人,将部落的女人全部贬为女奴,分给诸王和那颜们,而老汗独独留下这个女奴,因为她是罪人,所以老汗不能封她为阏氏,但是对她极为宠爱,不过这个女人要承受亡族的仇恨,父亲、丈夫、儿子都死在老汗的手中,还要服侍自己的仇人,心情抑郁,很快就死了,只留下了一个女儿。大约是爱屋及乌的缘故,老汗对于这个女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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