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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威安堡的价值!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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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闻元忠的话,陈月琪松了一口气,她知道自己选对了。既然如此,现在她就更不能迟疑了,于是她再次痛痛快快地答应了。

两人连过继的事儿都已经谈好了,那闻元忠自然是不能让陈月琪再风餐露宿了,他让管家带陈月琪来到了一间客房休息,专心的准备过继和出嫁。

没过多久,远在威安堡的路旭就收到了一个让他哭笑不得的好消息,他们威安堡这五十个军户老光棍都要有老婆了!

不仅如此,在上面下来的公文之中还明确地提及,他路旭的老婆是经略大人已故妹妹的义女。

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,威安堡众位军户的心情都非常的复杂。

威安堡之中的这些军户们从前都是老实巴交的良民,除了路旭之外大家的年龄基本上也都在20-30岁之间。所以在获罪之前,他们基本上在老家都已经娶妻生子了。

可是因为他们这些人获罪,大家都被抄家流放,他们的妻子基本上也都被罚没成了官奴,不是给人为奴为婢就是成了教坊司里的“官丨ji”。

在平时,大家对此都讳莫如深,没有人想要提起这件事,可现在,上面的一纸公文却让大家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了。

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,上面早晚会给他们安排新的老婆。

在大梁的户籍制度之中是有所谓的贱籍一说的,这种贱籍往往从事的是某种“低贱”的职业,而且世代都只能从事这种职业。

就比如军户、商户、乐户和匠户这些都属于贱籍。在大梁,贱籍是不能考取科举的,而且贱籍中人在大梁是极其没有人权的。

若是一名官员打死了一个良民,那按照大梁律他就得偿命。若是他打死了一个身在贱籍的家奴,那打死也就打死了,没人会说什么?顶多有些御史会说他品行不端,为人过于残酷,除此之外也就没什么了。

不仅如此,贱籍和良民是不能通婚的,贱籍若是和非贱籍的人通婚,那么他们的后代也只能成为贱籍。这也就导致贱籍结婚就只能被迫地讲究门当户对。

而在所有贱籍之中最特殊的就是两个——军户男和乐户女。

即便在贱籍之中这两个也是最不受欢迎的,军户男很好理解,这种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人,就连贱籍女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嫁给他们。

乐户女就是在教坊司一类的地方从事音乐相关行业,比如舞蹈、歌唱和演奏相关职业的女子。

按照大梁律,这些人是卖艺的,和那些卖那啥的女子不是一个行业的,她们也就不能抢人家的活儿,就像军户不能做生意抢商户的活儿一样。

可实际上呢?这两种人在同一个场所工作,再加上大梁是一个腐朽的封建官僚社会,这种法令会有人遵守吗?

所以乐户女在教坊司会遭遇什么大家都懂,按照大梁律,她们到了三十五岁就可以离开教坊司结婚生子,可在这个礼教森严的时代她们就算活到了三十五岁,又有谁愿意娶他们呢?

于是,朝廷就想到了那些世代戍边的军户,正好你们都结不上婚,而且朝廷还需要人口,于是大梁便出现了将乐户女和军户男硬凑到一起的制度。

而且让军户在驻地娶妻生子也能坚定军户们死守驻地的决心,这么一举多得的事儿朝廷当然愿意干了。

这也就是为什么?一群军户们的婚事会出现在正式的公文之中的原因了,因为这确实是大梁的国策之一。

威安堡的众人知道,自己总有一天会被朝廷按头娶亲,只是大家都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而已。

不过对于路旭,大家还是都抱有祝福的态度的。

因为闻元忠在公文中明确地说明了,将要嫁给路旭的这个女孩子是他闻元忠嫡亲妹妹的义女。

在大家看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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