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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 锋芒在背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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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不,应该不是,听说那个余里克强已经是八翼巅峰魔瞳武者,在蛮荒世界来看,这是十五阶以上的强者了,对于普通兽人来说,已经算是神的范畴了!

村子里,荷里霜花跑了出来。“哥,你这么早就跑出来练武?真勤奋,还是和小时候一样,早起晚睡。对了,你一会儿和我们进城吗?”

“当然要去看看!还有,你手中拿着的是什么东西?”胡蒙林扮演着好哥哥的角色,当然要和言悦色。其实,他还真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。

聪明伶俐,也不多嘴多舌,又亲近又善良,怎么会不喜欢呢?

“哥,你不是傻了吧,还是练武时间长了什么都忘记了?这是藜明花的种子啊!”胡蒙林乐了,昨天在路上他看到过这些藜明花的种子了,是一颗颗像红豆一样的红粒子!

可“妹妹”手上这个,竟是一个蓝色的如碗大小的薯类啊?

看到胡蒙林还是疑惑的样子,小女孩只好把刚刚扔了的藜明花藤找了回来。看到这株藤时,胡蒙林一下子明白了。

原来,这是另一个品种。叶子宽大肥厚,藤茎粗壮,而这个种子居然是长在地下。藤根处还有着十几颗小一些的,也有土豆大小。

“哥,这东西和那种红色的不一样。它的花很小,蓝色的,却结果实很大,一般我们都把它挖来当菜吃!那种红色的小果实,都送给那些穴蛛人和蛛魔人,不然他们身上的味道还不熏死人!”

胡蒙林听了小姑娘的话,一下子发现了一个商机。难道红豆一样的果实还能当香囊一样用吗?走到另一侧的树下,从一颗正盛开的红色藜明红上找到一颗种子,闻了闻,不香,没什么用啊!

忽然,他感觉到了不对,自己手上应该有汗水的味道,那种自己熟悉的略带生命气息的味道,可是,手上现在却什么味道没有。如果光靠鼻子去闻,根本不可能发现这里有一只手。

“哥,看来你真忘记了!这种红豆,一颗就能完全中和一个魔人一天的体味!村东的食人魔刘大叔那个体格,一天也不过一颗而已!不过第二天早上就得换,不然就失效了!还有,这种藜明红的花瓣可以做这个!”说着,小姑娘伸出了手,那指甲上红艳艳的颜色,让胡蒙林一下明白了,这花居然是油性的涂料。

一身是宝啊!想不到啊,在这个小山村里,发现了一样没人注意的宝物。

“小妹,我如果要收这种花的果实、花朵还有这种小红豆,能收到多少,贵不贵?”胡蒙林问道。

“收购,哥,还用收吗?你只要站在村子里喊一声,全村上下一起上山,半天时间就能弄几百袋子!”小姑娘看来还是很淳朴,一下子没弄明白胡蒙林的意思。

“不,我是说收上来后,我要把它们卖出去!我们从乡亲们手里收上来,然后卖给南方的食人魔,还有冥界那些冥人冥怪,一定会发大财!”胡蒙林给小姑娘画着充饥的饼。

“哥,食人魔哪我知道,以前也有人收过,一个晶币一袋子,不过后来就不来了,听说那红豆子对于食人魔效果不太好,一天得一小把才行,食人魔懒,根本不愿意拿着反复换,所以就不行了!哥,我们能挣钱吗?”

胡蒙林忽然明白了,不是没人发现这种东西价值,实在是因为观念太落后了。不愿意一会儿换一下,难道不能把几十颗或上百颗缝成香囊吗?一个月换一次,这样不就能吸引那些食人魔族吗?

想到这儿,胡蒙林开始部署自己的小妹,雇佣周围村子的乡亲们大量收购各种果实、花朵!反正这里也不是蛮荒,这种藜明花即使绝迹了,胡蒙林也不会心疼的!相反他还正希望如此,这样就成了独家买卖。

“哥,我们这附近的山上,这种东西老多了,你能收得过来吗?一个晶币一袋子,也得好几千紫晶币吧!不过,也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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