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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初恋女友与情敌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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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林若依,确实是个著名人,正如方怡说的,她是个歌坛明星,并且是个在华夏国,乃至全部世界都有极大名气的明星。

唐煜愣了愣,脑中浮现一些记忆深处的片断。

这个世界的原唐煜似乎就是林若依的歌迷,很想往听林若依的演唱会,只是门票太贵他无能为力,现在自己往,是不是就等同于帮他完成了一个愿看?

在唐煜愣神的时候,方怡见他迟迟没有动静,于是偏头戏虐的笑道。

“怎么,你也是她的粉丝?”

“这倒不是,只是名头太大罢了。”

唐煜回过神来后,摇了摇头说道。

此次林若依举办演唱会的地点,是在南海市的北城体育馆,间隔北城门说近不近,说远也不远。

若是坐公交,可能需要一些时间。而此时换成是方怡的超跑,半个小时不到的工夫,就已经到了北城体育馆门前。

“我往取票,你在这里等我。”

将车停好后,方怡说道。

“恩。”

唐煜点点头。

方怡走后,他就站在北城体育馆门前静静等候。闲暇之余,他也是将眼力投向身前这座体育馆,好奇的打量起来。

要说这北城体育馆,在南海市也有些名气。

由于它是南海市最大的三座体育馆之一,一些名气不小的运动比赛举办时,都会选择这里作为场地。偶然也会有一些明星在这里举办演唱会。

“人还真多。”

唐煜偏头看了看左右络绎不尽的人群,惊奇的说道。

或许是由于今天大明星林若依在这里举办演唱会的缘故,这里的人流量比平常时大上很多!

“哟,这不是唐煜吗?”

就在唐煜打量着身前这座体育馆的建筑结构时,身后忽然传来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。

这声音传进唐煜耳中,令他感到有些熟悉,于是他转头看向身后。

就见一男一女并肩走来。

那女人容貌姣好,双手挽着身旁帅气男青年的手臂,一副小鸟依人的姿势!

看清两人的样貌,唐煜仔细想了想后,立即露出一副古怪的脸色。

他的记忆里确实有这两人,不过不是他的记忆,而是原唐煜残留下来的记忆。

这两人,一个是原唐煜从初中开端,到高中相恋五年的初恋女友。

一个是在高三时转来他们班级,并且来了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就把他初恋女友夺走的情敌,据传闻说是个富家公子。

当时由于初恋女友被抢,原唐煜可是整整颓废了一个学期的时间在恢复过来!

没想到如今却在这里偶遇,这可真是冤家路窄。

不过,仅仅是看了他们一眼,唐煜就无趣的收回眼力。

固然是同一具身材,但里面的灵魂却早已变了。初恋女友被抢,这对原唐煜而言是刻骨铭心的苦楚,换做他,却可以一笑了之。

过往的事情就让他过往,没必要一直计较!

然而唐煜不想计较,对方却显然不这么想。

“哎呦我说唐煜啊,固然我们都毕业了,但再怎么说曾经也是同学啊,见了面你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?”

吕小伟走过来阴阳怪气的说道。

“打招呼,我们很熟吗?”

唐煜闻言,则冷冷的瞥了他一眼,语气冷淡的说道。

“额。”

唐煜的话让吕小伟脸色一愣,待回过神来后,也是笑道。

“唐煜啊,固然说小月当初放弃了你,选择和我在一起。但这毕竟是她的选择,你要知道,爱情不是一厢甘心的,要双方情投意合才有用,我们都应当尊重她的选择。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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